竹縣推家戶屋頂設太陽能光電板 單幢建物最多可獲30萬獎勵金
- reinholdtw
- 8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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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中央鼓勵私有小型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,新竹縣今年獲核定有3143萬7000元的獎勵金,可以單幢建物最高給予30萬的獎勵金辦理,即日起到11月15日,有意申辦的縣民可以向縣府產業發展處申請,預計至少可以受理161戶。
縣府產發處長陳偉志說,前述政策是縣府響應中央「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」所推的獎勵措施,預估今年可供在縣內設置光電的戶數至少有161戶。雖說申請期間從即日起到11月15日,但只要前述獎勵經申請獲准用完也會自動停止。
他說,獎勵對象必須是在新竹縣內,於建築頂層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屋頂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,且於今年1月1日起取得縣府設備登記核准文件者,依核准的總裝置容量每瓩獎勵3000元,單幢建築物累計獎勵金額上限是30萬。
相關辦法已經公告在縣府和縣府產業發展處各自的官網上,以及新竹縣再生能源推動平台網站。
陳偉志說,他們希望用獎勵金降低小型案場設置成本門檻,後續縣府還將辦理相關推廣活動,創造更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的多元資訊流通管道與溝通平台,號召更多縣內私有合法建物投入設置。
資料來源:2025/08/05 14:54 自由時報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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